公示日期:2021年4月7日
一、調查結果
(1)西永組團C分區C11-7-2/03地塊(金鳳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用地)位于高新區金鳳鎮新風大道765號,地塊東臨新鳳大道,北側、西側為曾家木材市場、重慶禾裕田精密電子有限公司,南側為鳳苼路,其規劃用地面積為35071.00m2(約合52.60畝)。
(2)調查地塊2010年以前為金鳳鎮大鹽村集體土地,其中地塊西側、南側、東北側均為民房,其余地塊為農用地;2010年至今,場地內先后有場地內先后共有8家企業入駐,包括生產類企業1家、維修類企業1家、倉儲類企業4家、駕駛培訓學校1家、廢舊物資回收利用1家,生產類企業主要為商品混凝土制造,維修類企業主要為汽車維修企業,倉儲類企業主要為建筑腳手架、水泥河沙等材料的儲存、廢舊物資回收主要為廢舊金屬的回收。
(3)根據《重慶市主城區西永組團C標準分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 市政5006號),西永組團C分區C11-7-2/03地塊屬于排水用地(U21)。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使用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進行土壤環境質量評估。
(4)調查單位通過采取資料收集、現場踏勘、環保部門走訪以及公眾調查等手段,了解了西永組團C分區C11-7-2/03地塊(金鳳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用地)及其周邊企業歷史和現狀,經識別認為:調查地塊可能受到地塊內生產企業以及倉儲物資的影響導致地塊土壤受到污染,需布點采樣監測檢測以判斷土壤環境質量。
(5)基于調查地塊的使用歷史、地塊布局、可能的環境因素等分析,調查地塊可能存在的土壤污染物包括:石油烴、VOCs、SVOCs、重金屬、有機農藥、五氯酚、錳;地下水污染物為石油類。
(6)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要求,以及基于對調查地塊的資料收集、現場了解與實地踏勘、地塊內企業分布特點、潛在污染物類型、可能的污染物遷移規律等資料綜合剖析,本次調查對調查地塊采用系統網格布點與分區布點相結合的布點方案,本次調查在地塊布設28個土壤樣品采樣點位,采集送檢67個土壤樣品,土壤樣品監測因子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45項、表2中石油烴(C10~C40)、有機農藥類、五氯酚以及錳。考慮到場地內可能存在地下水石油類污染;在場地內布設了4個地下水檢測點位,檢測分析了8個地下水樣品,地下水樣品監測因子石油類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
(7)以《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為評價依據,對調查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評價。調查結果表明:所有送檢樣品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或本次調查評估的篩選值,表明調查地塊的環境質量良好,地塊土壤沒有受到污染;
(8)調查地塊送檢的地下水樣品中,石油類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 83 8-2002)中Ⅲ類水域水質標準。
(9)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以及重慶市相關規定,調查單位認為西永組團C分區C11-7-2/03地塊(金鳳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排水用地(U21))要求,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
二、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重慶市水務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
(2)調查單位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金曉靜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