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年產1000噸青稞米酒、50噸配制酒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征求意見稿公示
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擬在芒康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年產1000噸青稞米酒、50噸配制酒生產建設項目,對傳統的家釀青稞米酒工藝進行改良,以青稞為原料,通過發酵釀制成青稞米酒產品,推出方便快捷的規模化產品,以滿足市場需求,其生產產品屬于發酵酒,不屬于白酒,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的限制類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第4號)的有關規定,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承擔了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00噸青稞米酒、50噸配制酒生產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第4號)的相關要求,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信息,征求公眾意見。
本項目已于2018年11月16日~11月30日在環評互聯網論壇發布第一次公示信息。項目首次公示名稱為:“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00噸青稞米酒、50噸配制酒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首次公示”。目前,項目環評工作已經完成項目概況、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內容,依據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向公眾進行第二次信息發布,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環評報告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1000噸青稞米酒、50噸配制酒生產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昌都市芒康縣芒康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
建設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5936m2
建設規模:建設青稞米酒、松茸配制酒、獐子菌配制酒生產車間,建設辦公樓、供汽、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等公用輔助設施。
產品規模:青稞米酒1000噸、松茸配制酒25噸、獐子菌配制酒25噸。
工程投資:總投資3420.24萬元,其中:企業自籌資金1120.24萬元,銀行貸款2300萬元,環保投資102萬元。
二、建設項目周邊環境現狀
(1)環境空氣
引用《2018年度昌都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結論,2018年擬建項目所在的昌都市芒康縣屬于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區。監測點環境空氣中SO2、NO2、PM10、TSP、PM2.5等監測指標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2)地表水
嘎托河水體中各污染物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水質較好,有一定的環境容量。
(3)聲環境
項目用地晝、夜間聲環境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4a類標準,區域聲環境質量較好。
(4)地下水
監測點的監測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
(5)土壤
土壤環境現狀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標準要求。
三、生產工藝簡述
本項目以青稞為原料,經過蒸煮、發酵、罐裝生產青稞米酒;以松茸、獐子菌、外購基酒為原料,經過陳釀、調配生產配制酒。項目占地面積 5936m2,總建筑面積 2679m2,建設內容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儲運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組成。
本項目主體工程為1條1000t/a青稞米酒生產線、1條50 t/a配制酒生產線,青稞米酒生產包括蒸煮工段、發酵過濾工段、灌裝殺菌工段;配制酒生產包括切片粉碎工段、浸泡過濾工段、調配工段、灌裝殺菌工段;輔助及公用工程包括廢水處理站、給排水系統、變配電站、電熱鍋爐等;儲運工程包括原料儲倉及產品倉庫等。
四、建設項目可造成的環境影響及治理措施
(1)廢氣治理措施
廢水處理站廢水處理站各污水處理池均加蓋封閉,蓋板上預留進、出氣口。采取上述措施后,無組織排放NH3、H2S最大落地濃度達標,廢水處理站無組織排放廢氣對環境影響較小,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
餐飲油煙廢氣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凈化效率≥80%,引風機按風量≥5000m3/h計)后經專用煙道由引風機引至屋頂排放,則油煙排放速率、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標準(濃度≤2.0mg/m3、凈化效率≥75%)限值要求,可實現達標排放。
制酒過程中的青稞濾渣、配制粗濾渣、細濾渣在堆存、轉運過程中易產生異味,屬于無組織排放,通過設置密閉式濾渣堆放池,加強暫存間通風管理,完善濾渣清運制度,濾渣堆存廢氣的環境影響很小。
(2)廢水影響以及治理措施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擬建項目廢水中,軟水制備廢水為清凈下水,排入雨水管網;洗瓶廢水不外排,部分回用于車間地面的清洗,剩余用于廠區綠化;浸泡廢水、蒸煮廢水、冷卻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原料清洗廢水、洗瓶廢水、殺菌廢水、車間清洗廢水、化驗廢水、生活污水經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1-2011)表2水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芒康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指標限值后,排入園區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芒康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嘎托河。廠區總排口在項目地塊東北側,接入園區DN600市政污水管。
(3)噪聲治理措施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綜合加工車間的蒸飯機、鼓風機、粉碎設備,鍋爐房的引風機,灌裝車間的翻瓶器、灌裝機、去污洗瓶機等設備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采取加裝減振墊,管道之間的連接采用軟連接、建筑物墻體隔聲等,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3類標準。
(4)固廢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原料雜質、青稞濾渣、粗濾渣、精濾渣、廢包裝材料、以及公用工程產生的廢樹脂、廢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均能妥善收集,不外排,不會對區域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5)地下水
一般防滲區:倉庫、綜合加工車間、罐裝車間;重點防滲區:廢水處理站調節池、污水管線連接處。
五、項目產業政策、規劃符合性
擬建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西藏自治區發展規劃、產業發展總體規劃、高原特色農產品基地發展規劃、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芒康縣城市總體規劃、芒康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規劃,符合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查意見要求。且本項目不占用芒康縣生態保護紅線,不會造成周邊環境質量的惡化,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區域各類資源可滿足項目的發展需要,滿足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因此本項目基本符合“三線一單”要求。
六、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產業政策、“三線一單”相關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建設引起的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影響可以接受;項目的建設得到了社會公眾的理解與支持。項目生產不構成重大環境危險源,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在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條件下,從環境保護角度,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七、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
2019 年8 月14 日~8 月20日期間,您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反饋給我們。如果您需要對本項目進行更為詳細的了解,請與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聯系。
征求意見稿鏈接://pan.baidu.com/s/1Rd72wvLlraqig7Q5IqdtWw
公眾意見表鏈接://pan.baidu.com/s/1J3g8GFVp34o7XfanIyjncw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查閱紙質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查閱地址: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環境咨詢院項目部(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17號), 供公眾查閱。
八、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芒康縣莽措湖農副產品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四郎洛追
聯系電話:
(2)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17號
聯系人:劉工
電話:
電子郵箱: